详解 |
谳 讞 yàn 【动】 (形声。从言,献声。本义:审判定罪) 同本义〖verdict〗 主谳者。——清·方苞《狱中杂记》 主谳者亦各罢去 又如:谳词(结案定罪的文书);谳治(审理案件);谳平(审议,平议刑狱);谳事(审理案件);谳囚(审讯犯人);谳案(审理定案) 将案情上报;请示〖reportacasetothehigherauthorities;askforinstructions〗 若州郡县所不能决者,谳之廷尉。——《晋书·姚兴载记》 又如:谳奏(将案情向朝廷上报或请示);谳文(向上司申报的议刑公文) 判明〖distinguish〗 向使刺谳其诚伪,考正其曲直,原始而求其端,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。——《驳复仇议》
谳 讞 yàn 【名】 案件〖case〗 〖定国〗冬月请治谳,饮酒益精明。——《汉书》 又如:谳牍(判案的案卷) 犯人的供词〖confession〗 拷治榜掠,无所得谳。——清·严有禧《漱华随笔·姜熊狱》 |